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秩序的平稳有序运行。按照《佳木斯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中对期初教学准备评价工作的要求,学校定于第8--12周开展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1.学校每天对课堂教学情况随机抽查,检查教师和学生迟到、早退情况,以及晚课和休息日上课情况。重点检查拟认证专业,一流试点建设专业授课情况。
2.校院领导、机关部处干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深入班级听课、评课,检查教学纪律。
3.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校级教学督导员将随机参加教学单位组织的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及教学示范观摩课,随机开展评教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与管理情况,包括教学管理、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教风及学风情况;学院(部)、教研室听课情况;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示范课情况;
2.学院、专业和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情况;
3.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
4.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授课方案书写情况;
5.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6.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情况;
7.教师利用多媒体授课的效果,课后作业和辅导答疑等进行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原则,认真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本单位存在的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并形成总结报告。报告中要着重阐述课程思政建设的各项情况。
2.总结报告内容分为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与建议三部分。基本情况要重点阐述开学以来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情况、教师调串课等相关情况,做到数据详实。存在问题要有针对性,尤其是学生及督导评价较差教师要如实反映。整改也要有针对性,改进措施要切实可行。总结报告学院要充分讨论后报送,对于流于形式、无具体内容的总结报告,学校将进行通报。
3.4月25日前请将示范课、学生座谈会及教师座谈会具体开展时间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jwcjwk8708@163.com。
4.各教学单位于6月4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纸质稿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样式
附件2:座谈会及示范课上报表格式
教 务 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