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教学秩序的平稳有效运行,高质量完成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编排工作,保障各教学环节有序、有效、正常开出。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编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各年级培养方案规定进行编排。公共基础课程按培养方案规定学期开设;专业选修课未明确开设学期的由学院根据教室资源及教师情况决定开设学期。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佳木斯大学本科生课程表编排原则及程序》进行,科学合理利用教室资源,避免结构性失衡,分工协作,沟通协调,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编排进程表
附件二:佳木斯大学本科生课程表编排原则及程序
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