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实习工作,保证各专业学生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实习任务,请各学院认真填报2021年实习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梳理本学院各专业实习环节,对于新上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要提前一年单独报送。
2.如实填报实习人数、实习内容、详细的实习地点(省、市、区)。
3.认真核对实习计划,不漏报实习环节。
4.非实践教学环节的科目不要填报(如:入学教育、军训等)。
5.严格按照“佳木斯大学2021年实习计划表明细表”(见附件)的格式填写,不许更改表格属性。
6.认真填写“佳木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佳木斯大学2021年实习计划表明细表”、“佳木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基本信息登记表”、经主管实习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实践教学科(主楼3004室),并将电子表发送邮箱:40102249@qq.com,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刘力强;联系电话:8618843,13945473978;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1年实习计划表明细表
2.佳木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基本信息登记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4日